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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自雇移民 


加拿大移民法第2(1)條鼓勵外國專業 人士,熟練銷售和技術人員,藝術家,作家,學者,小企業和實業家移民加拿大。自雇移民的條件為:

(1)有一定的教育背景或專業訓練。

(2) 有和自雇職業相關的經驗。

(3)使移民官員相信申請人有能力和計劃在加拿大成立或購買有關的經營單位。

(4)自雇的經營實體可為加拿大創造就業機會。

(5)從事的經營活動有益於加拿大經濟,文化和藝術。

法律條文對自雇移民並沒有多大的規定。它大部份由法院案例所規定。比如,申請人的自雇可以視為創造了就業機會從而滿足第4條的法律要求。

自雇移民的申請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是書面申請。這一部份必須附有大量的證明文件來證明申請人具有經濟和管理能力在加拿大成立商業進行自雇。如果移民審理官員滿意的話,申請進入第二部份。第二部份是移民官員的移民面試。

由於第一部份是能否得到移民面試的決定因素,申請人必須認真準備各種申請材料。比如:一份專業的商務計劃,商務問答,個人資產承述等等。我們希望申請人咨詢加拿大律師和加拿大註冊會計而不是咨詢通常由沒有受過專業教育的移民顧問或所謂法律顧問。

文武律師事務所成員具有法律,會計和工商管理的教育和經驗。我們保證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高度專業化。在你收到移民面試通知後,我們會給你一份面試準備材料來幫助你順利通過移民面試。請注意,我們是律師,我們不能接受虛假文件。

在你成功移民加拿大後,文武律師事務所可以為你提供優惠的商務法律服務,比如公司成立,上市集資,稅務和雇工安排等等。

加拿大新的移民法對自雇移民申請有新的限制。自雇移民主要限於從事文化,體育和農業等行業。

如果你達到合格分數的話,你可以自己申請。法律止允許移民顧問為申請人填寫表格。你沒必要支付上千加幣讓一些對移民法律一無所知的移民顧問為你填寫數頁表格。如果你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話,你可以通過文武律師事務所準備的自我申請材料進行申請。申請材料將一步一步引導你從申請的第一步到申請的最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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